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乡村振兴局长视频会议获悉,2021年吉林省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达到12079.73元,同比增长20.2%,增速位居东北四省区首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高出全省农民收入增速10.4个百分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全省各级乡村振兴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
脱贫群众大幅增收。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34.88%、27.55%,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政策效应持续发挥,脱贫群众自我发展意识和自主增收能力明显增强,对脱贫家庭收入增长形成较好支撑。
脱贫基础稳固拓展。全省85.88%的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以上。保持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失学辍学,脱贫人口健康帮扶政策全落实,脱贫户动态新增危房全改造,脱贫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实施产业帮扶项目558个,带动脱贫人口42.03万人。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1.29万人,超出上年5个百分点。摸排核实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产293亿元,已确权92.98%。全省21.04万脱贫人口享受低保政策,14.2万农村困难群众得到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
政策衔接稳步推进。全省筹措使用财政衔接资金37.5亿元,其中5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确定13个省级重点帮扶县,给予14个方面政策集中支持。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2.4亿元。完成各级部门包保和驻村干部调整轮换,向2038个村选派驻村干部5395人。建立长春-延边省内帮扶协作关系,深化8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启动“万企兴万村”吉林行动。签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合作框架协议,8家银行“十四五”计划投入信贷资金6050亿元。
乡村建设全面启动。在全国率先出台12个专项工作方案,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千村示范创建百日攻坚,集中支持163个重点边境村发展。通过点线面统筹发力,全省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整体面貌得到全方位提升。
机构重组基本到位。各市州全部重组了独立的乡村振兴部门,县市区挂牌率达到100%。干部队伍更趋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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